行為準則 – Guidelines for Behavior

屋崙 (奧克蘭市公共圖書館力求在安全、愉悅且有利於舒適使用圖書館的環境中,為公眾提供圖書館資料和服務。 

因此,屋崙 (奧克蘭市公共圖書館採納了以下行為準則。圖書館員和警衛已獲得授權,可強制執行這些規範。若館友不遵守行為準則,館員可要求他們離開圖書館場所,且可以報警。 

如欲下載這些行為準則的 PDF 文件,請點選以下連結: 

屋崙 (奧克蘭市公共圖書館行為準則中文版 (PDF) 

建築物內禁止從事下列活動和行為: 

  1. 攜帶武器和爆裂物進入圖書館的物業範圍內。 
  2. 偷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活動。 
  3. 對其他館友或職員施加肉體暴力或攻擊。 
  4. 使用辱罵、威脅、騷擾或攻擊性的語言。 
  5. 向他人發出打架挑釁或涉入任何打架。 
  6. 家長或負責的照顧者留下七歲或以下孩童無人看顧。 
  7. 暴露私處或涉入任何性行為,或唆誘他人發生任何性行為。 
  8. 切割、撕裂、污損、破壞、偷竊或傷害圖書館的任何圖書、材料或財物。 
  9. 發出難聞或濃重的臭味,對其他館友或職員造成妨害。 
  10. 受酒精或藥物所影響,嚴重到無法留意自身或他人安全的程度。 
  11. 發出任何不合理的噪音,包括大聲說話、唱歌、奔跑、喧嘩,以及播放任何一種音響設備,對其他館友或職員造成干擾。 
  12. 飲食或將打開的飲食容器暴露在外,但指定區域除外。(歲和以下孩童的照顧者可以在任何時候餵食小孩。) 
  13. 獨佔圖書館空間、座位、桌子或設備,使其他館友或職員無法使用,或用私人物品擋住通道 
  14. 未穿上衣、褲子/裙子,或鞋子。 
  15. 在地板、桌子或椅子上睡覺或躺下。 
  16. 在公共廁所內刮鬍、洗澡或洗衣。 
  17. 騎單車、溜滑板,或穿輪式溜冰鞋/直排輪。 
  18. 索求乞討金錢或其他物品,或販賣任何物品。 
  19. 發放或張貼任何印製物,但通過圖書館授權程序進行的除外。 
  20. 攜帶任何動物進入建築物內(服務性動物除外)。 
  21. 從事任何明顯干擾或妨礙其他任何館友或職員的行為,使他人無法以原定用途正常使用本公共圖書館。

從事以上行為的人士將被驅離圖書館,還有被逮捕或起訴的可能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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